出事了,软土区选用管桩,高楼倾斜 开裂 鉴定为D级危房
来源:个人图书馆-黎明灌篮高手 2023-07-04 16:24:12

管桩

厚软土地区使用管桩,结果悲剧了!福建某小区主楼地基下沉,倾斜度超限,导致主体开裂。

业主反映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福州市**公馆小区,A区安置房B区商品房,AB区地下室一体互通。现A区围绕B区的A12、A13、A8严重倾斜被封,小区大门倾斜严重被拆除;B区三栋楼还在继续加速下沉,B区地下室由于主体结构(桩基)发生不均匀沉降,导致主体结构倾斜,梁存在贯通剪裂缝,柱子出现压溃、受剪等贯通裂缝,同时也导致燃气管道错位,变形。同时在2022年2月出示的A12,13号楼结构鉴定报告都是D级。

专家组意见

1、A12#楼勘察报告建议采用冲(钻)孔灌注桩,施工图文件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2、勘察报告建议若采用高强度预应力管桩,需要对软弱土层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图文件未见相关内容。

3、根据勘察报告⑤-1中土层需要考虑负摩阻力,地下室侧壁周边主楼墙柱布桩时未充分考虑负摩阻力影响。

4、本工程部分楼栋选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未按(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中关于软弱土层厚度对桩基选型的规定执行。

5、A13#楼剪力墙下一字型布桩对施工精度要求较高,实际施工中较难控制。

6、抽查的桩基施工前试桩静载试验报告(报告号:YZJJ1800285)中A13-01#桩的沉降量数据存疑。

设计遭殃

大家猜猜,因选用管桩,设计院要赔多少钱?

压力之下设计院回复了

关于“云锦公馆(三江理想城)部分楼栋质量问题设计文件分析会专家意见”的回复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根据贵局“云锦公馆(三江理想城)部分楼栋质量问题设计文件分析会专家意见”,我司对专家组意见回复如下:

一. A12#楼勘察报告建议采用冲(钻)孔灌注桩,施工图文件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500-125AB);

答复:A12#楼勘察报告揭示的主楼7个孔位承台底的淤泥厚度分别为ZK75--3.4米厚、ZK76--5.2米厚、ZK77--6.2米厚、ZK78--6米厚、ZK79--5.7米厚、ZK80--承台底为杂填土、ZK81--10.7米厚(平均厚度6.2米),主楼周边的ZK178(15剖,6.4米厚)、ZK190(28剖,4.3米厚)。ZK81处承台底土方开挖量1.3m,承台底无淤泥。故依据《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允许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也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定。

二. 勘察报告建议若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对软弱土层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图文件未见相关内容;

答复:勘察报告建议“采用预应力管桩时对基础承台及地下室存在的软弱土层进行硬化处理”,是为了满足相关的规范及文件要求。而本项目采用预应力管桩的楼栋在不进行硬化处理的前提下已可满足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

三. 根据勘察报告⑤-1中砂以上土层均需考虑负摩阻力,地下室侧壁周边主楼墙柱布桩时未充分考虑负摩阻力影响;

答复:地下室侧壁周边主楼墙柱在布桩时已考虑负摩阻力的影响,其恒+活工况下单桩竖向反力+桩负摩阻力≤2500KN;A8#楼(8-1)轴处DL工况下最大单桩竖向反力1918KN,按本处地质剖面计算群桩负摩擦力250KN,两者之和2168KN<2500KN;A12#楼(8-1)轴处DL工况下最大单桩竖向反力1918KN,按本处地质剖面计算群桩负摩擦力250KN,两者之和2168KN<2500KN;桩负摩阻力计算书详附件一。

四. 本工程部分楼栋选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未按《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中关于软弱土层厚度对桩基选型的规定执行;

答复:经复核,虽然A12#楼ZK81孔处淤泥(夹砂)土层略超《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的要求,但是A12#楼承台底淤泥层平均厚度6.2米,小于《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小于8.0的要求。另勘察报告中提到ZK77孔③土层的含水率43.4%(仅略大于液限37.7%),A12#楼结构高度61.15m(仅比《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所规定的房屋高度高1.15m);综上各种因素,A12#楼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500-125AB)。

五. A13#楼剪力墙下“一字型”布桩对施工精度要求较高,实际施工中较难控制;

答复:剪力墙下“一字型”布桩方式可以让剪力墙的竖向力更直接的传递给基础,是最为合理的一种布桩方式,广泛的应用于大量实际工程中。我司在A13#楼桩基施工过程及后续承台、底板等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均未收到A13#楼桩基有偏位超规范限值的反馈。

六. 抽查的桩基施工前试桩静载报告(报告号:YZJJ1800285)中A13-01#桩的沉降量数据存疑。

答复:我司报送资料中无此静载报告,我司亦未收到过此份资料。